


近期,王先生计划装修房子,于是联系在银行上班的同学李先生办理贷款。李先生讲解完贷款产品后,王先生出于信任,表示不需要李先生再为自己讲解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李先生表示,合同条款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依据,银行有义务对借款合同重要条款进行提示与说明,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随后,李先生针对合同重要条款向王先生逐一讲解,王先生在阅读、了解合同条款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案例提醒
上述案例中,银行员工李先生已充分履行合同签订前的提示与说明义务,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广发银行东莞分行提醒广大客户:
1、银行作为面对社会公众办理存贷款业务的专业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显著地告知客户应知事项,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的准确信息。
2、金融消费者应主动关注应知事项,在购买或办理金融业务时,应当认真阅读条款和相关内容,不能完全依靠短信、电话提醒了解所购买的产品或业务。
来源:广发银行东莞分行
编辑:麦芷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