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优秀提案丨关于进一步探索商事调解市场化机制 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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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 优秀提案丨关于进一步探索商事调解市场化机制 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聚焦两会,凤凰观察。会议期间,凤凰网广东聚焦2025表扬提案、优秀提案。《关于进一步探索商事调解市场化机制 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获评2025年优秀提案。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调解制度改革,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制度。近两年,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市场化调解的优势与效能也逐步显现。市场化调解在调动多方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化解有限的司法资源与市场主体多元解纷需求之间的矛盾,减少法院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建设专业化、国际化调解力量,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参与市场化调解的主体分三类:一是以各类商会、行业协会下属的调解委员会,无独立法人资格,属商协会的内设组织,截止2024年12月,我市成立异地商会调委会40家,行业协会调委会19家。二是社会力量成立的调解组织,其中包括东莞市贸促会为主管单位的商事调解中心,和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的商事调解中心,性质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截至2024年12月,我市有4家,目前尚未有形成市场化调解成功经验做法。希望通过市委、市政府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开拓市场化调解新局面,培育孵化商事调解组织,加强市场化调解能力,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格局,以高质量法治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

基于此,提出《关于进一步探索商事调解市场化机制 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建议一:高质量地方立法,保障我市市场化调解有法可依

尽早推出东莞市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或《商事调解条例》,对参与市场化调解的调解组织类型、组织的登记设立和管理、调解员选任等进行具体规制,对介入调解案件的纠纷类型、各类调解程序、调解收费、诉调衔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从法治层面上保障市场化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建议二:全面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由东莞市委政法委负责牵头抓总、协调工作,协同各方搭建或整合智慧调解平台,集合在线申请调解、类似案例推送、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信息推送、智能咨询等功能于一体,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在线解纷平台,为市场化调解赋能;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调解组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对准入审查、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内容;法院优化调解资源配置,结合商事纠纷个案具体类型情况引导给各调解组织,加强业务指导、司法确认以及服务质效反馈等工作,加大市场化调解组织的培育力度;大力宣传引导商事主体主动在商事合同中约定前置调解条款,特别是鼓励引导各商业银行在自身金融贷款等领域引入约定前置调解条款,调解处置抵押不动产条款等;各市场化调解组织应加强自身规范化、专业化及职业化,依法依规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建议三:进一步规范市场化调解收费

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并重,学习借鉴深圳市规范商事调解收费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与调解效果、调解付出相匹配的收费机制,共同培育商事调解组织,激发商事调解市场活力,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同时,要对调解成功而无理由拒不支付调解费的当事人予以规制,确保市场化调解的顺利开展。

建议四:加大宣传力度,让市场化调解机制深入人心

充分利用好自身平台及宣传工具,通过发布市场化调解典型案例、新闻媒体或网络平台等线上渠道以及公开场所、办公窗口等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市场化调解,打造商事调解特色亮点,为市场化调解工作的全面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凤凰网广东发自东莞

编辑:贾莉莉